“貪”字是今天的寶貝,明天不一定是你的;“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只能是死路一條”;幸福是什么?監(jiān)獄里沒有親人,家里沒有病人……3日,南京市召開第十三次紀委第五次全會,該市新任市委書記黃莉新在大會上發(fā)言,以直白語言警戒該市官員干部切勿貪腐。(2月3日中國新聞網(wǎng))
如何為官,如何取財,在官場上對于某些官員來講還真是分不清,總覺得官和財不可分。事實上為官最要做是的清廉,官員取財要取之有道,要有良心,更要有法紀,可是有很多官員不明白這一道理,結果將官和財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做官后一味地求財,為財不擇手段,貪錢后就能了貪官,最后的道路正如以上新聞中南京市市委書記所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只能是死路一條”。此語一出雖說很直白,事實上卻真正是政府為官者的警世恒言。
為官清正,為官無欲是很難做到的,在黨中央時代反腐工作中,很多案例都證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為官者切不可有貪念,有官不代表有錢,如果官和錢不分了,最后的結果是相當可悲的,無論是大官腐敗,還是小官巨腐,其結果都不會有好下場。其中最能說明問題的就是,如徐才厚、谷俊山、劉志軍等人其官高位顯,可是不注重個人休養(yǎng),憑借著權力到處搜刮,在為官時確實有房產(chǎn)上百套,其現(xiàn)金更是用車拉,但是最后的結果呢?還是享受到不人生的快樂,晚年在牢獄中度過,真正是給自己自掘墳墓。再者就是小官巨腐的案件也不少,如河北省一名小小的科級干部家中搜出現(xiàn)金約1.2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產(chǎn)手續(xù)68套。這才是將最小的權力發(fā)揮到極限,人生看似很光鮮,其結果也只能去獄中去反思了。因此說有官必須有德,必須知法,必須守法,這官與財才能夠經(jīng)得起百姓推敲。
今天南京市市委書記在南京市召開第十三次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用漢字新解的形式用通俗直白的語言告戒官員為官應該如何做,更應該是時代諍言。希望南京市的官員能夠理解其中的內涵,同時更希望全國其他地區(qū)政府部門的官員也能夠理解這貪官貪財就是棺材深意,做到為官清廉,做到生財有道,這時代官員的最美,這官場上流行的清廉風一定能夠勁吹。
“貪官和貪財就是棺材”,時代名言,為官記之,為官者做之,在時代反腐中永遠不會隨波逐流,讓好干部的形象成為時代最美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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