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區(qū)、郊區(qū)治理水平有差異,可以理解,但這不意味著,城郊就能容許有法治短板,畢竟,“黑惡江湖”在哪現(xiàn)身都是法治之恥。
在北京,天通苑是個醒目的存在:它連接著地鐵5號線的最北端,也是個外來人口集聚地。日前新京報的一篇《地鐵站外的隱秘“江湖”》的報道,揭開了地鐵天通苑北站廣場的灰色一角:身份不明的人士向游商收取“保護費”,不從便遭抄攤,甚至毆打;站前廣場,商販向“市場辦公室”交費就能擺攤;作為“疏導區(qū)”的小吃一條街內,無照商販繳納數(shù)千元費用就可擁有自己的鋪面……
天通苑北站地鐵外,竟成了“保護費”等江湖規(guī)矩通行之地,這讓人感到驚詫:驚的是其亂象之劇,這樣的事情竟然還發(fā)生在北京。都知道,北京的城市管理堪稱全國模范,可地處五環(huán)外的天通苑北站,似乎處在這種善治氣候輻射圈之外:報道中揭露的種種亂象,都跟善治標準相差甚遠。
比如說,昌平區(qū)城管部門聯(lián)合屬地政府劃出的攤販疏導區(qū),竟成為管理真空區(qū)和“公權外包區(qū)”。本來這旨在引導商販有序規(guī)范地經營,但實際效果卻難說良好。天通苑北站廣場及“小吃一條街”雖在街道辦管轄區(qū)域內,因緊挨地鐵站,屬北京京投公司所有,但它鞭長莫及;而涉事街道辦不負有管理責任,卻又被迫幫著管理,所以雇用保安公司員工……這種一團亂麻的權責糾結,必須理順。
而從報道看,部分被雇的“保安”黑白通吃敲詐勒索攤販,還動輒威脅通知城管來執(zhí)法的現(xiàn)象也觸目驚心。從新京報記者半個多月的臥底調查來看,有的頭頭已作案多起,如果不杜絕這種“權力外包”,他們必然會朝著“涉黑組織”一路狂飆。而眼下其剽悍行為是否已“涉黑”,還須警方深入調查,給個確切說法。包括他們身上公然穿著標有“Police”的熒光制式警用背心,這也有違《人民警察法》第36條“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警察專用”的規(guī)定,這也需要查究。
地域化、幫派化勢力的染指,讓天通苑北站外的“黑惡江湖”逐漸蒂固,而那種靠暴力榨取方式維系的利益鏈,也侵蝕了應有的社會公共秩序。得看到,從北京市到昌平區(qū),相關部門已多次開展對天通苑北站及其周邊環(huán)境秩序問題的治理,可新聞曝光的隱秘“江湖”卻似乎尾大不掉,這反映的,是城市管理的投入、水平的不足,也是城市治理“區(qū)域差異”的一個鏡像。
應看到,天通苑北站外會出現(xiàn)這重重亂象,輿論普遍認為跟它地處城郊不無關系。一直以來,北京五環(huán)內外也構成了治理強度密度的一個分界線:城區(qū)公共治理投入多,城郊則有些不足。到頭來,五環(huán)內,無論是治安還是交通秩序維護,都呈現(xiàn)井然有序的格局;但五環(huán)外,有些地方的“城鄉(xiāng)接合部”特征明顯,臟亂差成了典型特征,而與之對應的暴戾無序或不到位的管理也多有存在。諸如收保護費、踹爐子、打人之類的亂象,也是一個現(xiàn)實縮影。
平心而論,北京城區(qū)、郊區(qū)治理水平有差異,是客觀條件所致,可以理解,但這不意味著,城郊就能容許有法治短板,畢竟,黑惡“隱秘江湖”在哪現(xiàn)身,都是法治之恥。所以,當下應對收保護費等問題展開專項治理,更應把提升對京郊的治理水平提上議事日程。
□徐明軒(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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