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方案一為例:當LPG零售價漲到每升4.93元至5.76元時,出租車起步價相應提高至10元。楊志成/制圖
聚焦的士運費改革
委員直指聯(lián)動機制方案就是漲價方案
新快報記者 徐娜 張亮 通訊員 藍嵐
備受關注的廣州的士運費改革終于公布了聽證方案。新快報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本次聽證會的主題是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建立運價與燃料價格聯(lián)動機制,聽證會將提供兩套討論方案。記者看到,在取消燃油附加費的前提下,兩個聽證方案中,均有項目“漲”了。物價局方面表示,最終的調價方案并非“二選一”,而是在聽取代表意見后,還要經過優(yōu)化和微調,最終報由市政府拍板。
現(xiàn)行出租車運價
出租車起步價為7元/2.3公里,續(xù)租價格為2.6元/公里,營運時速低于10公里時收取營運候時費26元/小時,35公里之后續(xù)程收費3.9元/公里,燃油附加2元/車次。車用LPG價格與國際成品油價格聯(lián)動。
現(xiàn)行運價 起步價7元/2.3 公里 燃油附加2元/車次
方案一 起步價9元/2.3 公里 無燃油附加費 晚上 10 時至次日早上 6 時加收夜間附加費 30%
方案二 起步價10元/2.5 公里 無燃油附加費
方案一
車用LPG零售價格4.50元/升為基準氣價,對應的出租車起步價9元/2.3公里,續(xù)租價格為2.6元/公里,營運時速低于12公里收取營運候時費31元/小時,晚上10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費30%。
變化1
時速低于12公里收取31元/小時營運候時費
由于取消燃油附加費,起步價調整為9元,與現(xiàn)有的價格無異。但方案一中提出,由于廣州市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部分主干道車輛經常堵塞,使得原有的營運候時費標準26元/小時,與出租汽車司機平均營收43元/小時有較大差距,造成司機不愿意到堵塞路段,使該部分地區(qū)出現(xiàn)“打的難”現(xiàn)象。為緩解上述難題,參考國內其他城市每5分鐘收取1公里續(xù)租價的標準,將廣州市出租汽車營運候時費標準調整為營運時速低于12公里收取營運候時費31元/小時,F(xiàn)行的標準為,當停車等候或車輛運行時速低于10公里時,計費26元/小時。對此,記者采訪多個的哥,都表示非常支持。
變化2
特殊時段加收夜間附加費30%
由于廣州市夜間出租車司機收入與白天相比少了約30%,物價局首次參考了國內其他城市的做法,在晚上10時至次日早上6時間加收夜間附加費30%,以彌補夜間出租車司機收入減少的部分。
對于這一新措施,在記者隨機采訪的30余位的哥中,大部分人都叫好!拔覀円婚_就是10個小時,本來就很辛苦了,更別說是夜班車,應該在收費上有所體現(xiàn)!”但也有的哥擔心,30%的“高價”會讓夜間攬客難上加難。利士風公司的薛師傅說:“本來夜間人就不多,一下提高30%,坐車的人肯定就少了。司機賺的錢,也就補不上白班的水平!
對比
深圳:23時至次日早上6時,按起步價和里程價的20%(綠的)/30%(紅黃的)加收夜間附加費。
北京:23時至次日早上5時,起步價11元(白天10元),里程價為2.4元/公里(白天為2元/公里)。
方案二
以車用LPG零售價格4.8元/升為基準氣價,其對應出租車起步價為10元/2.5公里;續(xù)租價為2.6元/公里不變。停車候時或低速行駛時收費標準不變。夜間無需附加費。
變化
起步價10元/2.5公里
在方案二中,出租車起步價為10元/2.5公里。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以廣州市現(xiàn)行的7元/2.3公里,續(xù)租2.6元/公里,再加收2元燃油附加費的標準,乘客如果搭乘2.5公里遠的路程,所需是7+2.6×0.2+2=9.54元。
當然,上述算式只是理論。實際生活中,乘客需要付7+2.6+2=11.6元。如果實行10元/2.5公里的起步價,出行2.3至2.5公里的乘客可以得到1.6元的優(yōu)惠。
聯(lián)動機制下起步價格還將變動
LPG零售價格每變動0.83元/升,起步價相應變動1元
在聽證方案中,并非單純調整起步價格,而是強調要建立長效機制。也就是說,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實行掛鉤聯(lián)動,燃料價格漲,運價漲;燃料價格跌,則運價跌。
在即將聽證的兩套方案中都明確,車用LPG零售價格變動超出基準氣價區(qū)間(4.09元/升至4.02元/升)時,每變動0.83元/升,出租汽車起步價相應變動1元。以方案一為例:基準氣價為4.50元/升,在維持起步里程2.3公里不變的情況下,當LPG零售價漲到每升4.93元至5.76元時,出租車起步價相應提高至10元……當LPG零售價降到每升3.25元至4.08元時,起步價相應降低至8元……依此類推。方案二同理。那么,“0.83元”的標準是如何算出來的呢?根據(jù)市出租汽車協(xié)會提供的數(shù)據(jù),出租汽車月均營運28天,日均營運里程358.97公里,日均載客44.88車次,耗氣量為0.15升/公里。因此,出租汽車起步價每提高或降低1元,相應地可消化車用LPG成本為:44.88車次/日×1元÷‘358.97公里/日×0.15升/公里’=0.83元/升。
委員聲音
韓志鵬:我對方案很失望
“之前物價局說是聯(lián)動機制,但現(xiàn)在看來,就是漲價方案。降價的幾率幾乎為零。”昨日,政協(xié)委員韓志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兩套聽證方案“很失望”。
韓志鵬表示,最難以讓人接受的是方案一,特別是營運候時費,從原有的26元/小時調整到了31元/小時!斑@個非常荒唐。請問交通擁堵是誰造成的?是因為管理不善、公交運力不足造成的,而不是廣大市民造成的,怎么能讓消費者埋單?”韓志鵬反問道,“如果讓消費者完全埋單,前提是出租車的經營完全放開,由市場調節(jié)。但實際上,我們的政府還管著定價。那么,出租車行業(yè)就應該承擔一定的公益責任,不能什么費用都轉嫁給消費者。”
同樣讓韓志鵬“不能接受”的,是物價局在方案中拿來做比較的城市!岸际潜本⑸虾,能不能提供一些其他的?”
消費者代表
彭浩中:起步價8-9元比較合理
昨日,消費者代表、律師彭浩中翻閱手里的聽證會材料后說:“起步價應該是8-9元比較合理,廣州絕對不能達到或超過深圳的起步價!
他拿出的“證據(jù)”,是一份《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11年)》。從這份材料上引用的國家統(tǒng)計局數(shù)據(jù)來看,廣州(一般地區(qū))與深圳(計劃單列市)相比,無論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是人均消費性支出,廣州都要比深圳低出不少!皬V州人沒有深圳人賺得多,也沒有他們花得多,為什么要坐同樣貴的出租車?深圳是10元/2公里,廣州現(xiàn)在起步價在8-9元就合適。”
與此同時,彭浩中還認為,方案一中“晚上10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費30%”非常不合理。他說:“《勞動法》規(guī)定,員工加班可獲得加班費,但的士夜班司機是正常上班,所以不應獲得太多額外報酬。當然,夜班司機比較辛苦,可以考慮適量收夜間附加費,但30%有點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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