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沒有具體法律條文限制,實踐中有些“另案處理”案件脫離法律監(jiān)督,淪為灰色地帶,最后演變?yōu)椤敖蹈裉幚怼被颉傲戆覆焕怼薄?/font>
|
現行法律、辦案程序規(guī)定不健全
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鄉(xiāng)郭村跑運輸的郭喜被三名歹徒搶劫,暴力毆打致其重傷。案發(fā)后,兩名歹徒相繼落入法網,雙雙被依法判處十四年有徒刑,而另一名兇手卻遲遲未能抓捕歸案。在十年的時間里受害人先是自己打聽到“外逃者”的詳細情況報告派出所,在遲遲沒有消息后到市里、省里踏上了漫漫上訪路,最后找到了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偵查監(jiān)督科調查中發(fā)現犯罪嫌疑人的家與派出所毗鄰,群眾反映犯罪嫌疑人根本就沒有外逃過。經過偵查監(jiān)督科辦案人員的不懈努力,該犯罪嫌疑人在案發(fā)十年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公安機關的涉案責任人員也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
|
 |
|
“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并案處理的情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