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三大惡性案件強烈地刺激著社會神經。
據(jù)公安部網(wǎng)站公布,云南晉寧系列殺人案已告破,犯罪嫌疑人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11名男性被張殺害,其中大多為十六七歲的青少年。山東男子房某,在不足一年時間里作案33起,強奸老年婦女十余人,受害者最大的99歲,最小的76歲。河南永城市委通報,該市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強暴十余名未成年女性被刑拘。
在社會意識里,此類案件已超越一般刑事犯罪:變態(tài),殘忍,禽獸不如,天理難容,是徹頭徹尾的人渣。這樣的敗類雖為數(shù)極少,但犯罪能量極大,在一定時空會給大眾心里撒布一片烏云。案件告破,對社會是一個初步交待,惡行將被清算,罪犯受到嚴懲,自是沒有疑義。
然而,受害者的亡靈,不會因此而安息,被殘害凌辱的老嫗,恐怕難以撫平心中的羞憤,遭強暴的少女,更不可能就此康復受傷的青春。原本是安寧的,原本是溫暖的,原本是幸福的,就因為人渣的出現(xiàn),人渣的得逞,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就瞬間消失了,一個個溫馨的家庭就不可挽回地跌進憂傷冰冷的深淵。幾起案件的兇犯,必定受到法律的懲處,但社會更需要的或許并不是一懲了之;反思人渣得逞的背景,避免悲劇重演,才是更重要、更必要的。
就身體機能而言,犯罪嫌疑人也只是普通人,并非三頭六臂、有特異功能。說其犯罪能量大,實際上更是反襯一些地方預防犯罪的軟弱。在他們惡手伸出之前,善良之輩毫無應有的警惕;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實施罪惡得逞,反證出有些地方政府保護人民的責任體系,不是意識錯位就是職能衰弱。
張永明1976年曾因故意殺人被判死緩,后多次減刑、提前釋放。出獄以后,是否對其落實了必要關注與有效監(jiān)控?怎么可能在他一再殺人碎尸而有關方面竟聞不到一點血腥味?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失蹤一人可能是意外,失蹤兩人或許還算偶然,但一連五六個年輕生命人間蒸發(fā),當?shù)卣肮膊块T為什么沒有起碼的職業(yè)警覺,視辟謠大于破案?若不是公安部兩次派員督辦,11人慘遭殺戮的名單還將增至多少?
李新功的得逞至少離不開兩大原因:一是組織監(jiān)管形同虛設。對領導干部,不是既管8小時內也管8小時外嗎?一個在辦公室備足性藥、性具,在工作電腦上存有大量淫穢圖片,公然花錢雇人尋處女,駕無牌車頻頻作案的色魔,怎么可能不現(xiàn)一點蛛絲馬跡?其次,學校及社會教育的失敗為李提供了可輕易得手的獵物。不論是羊落虎口的受害者,還是助紂為虐的女青年,我們只是空給了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卻沒有教給她們明辨是非、分清美丑、抵御傷害的能力。這兩條合在一起,就使位高權重的李新功產生一種錯覺:官場的春風得意,可與淫欲的放縱并行不悖。
風燭殘年的老婦遭受性侵,是人類的恥辱,也是無以言表的社會之痛。不管案發(fā)地多么偏遠,受害人多么卑微,地方經濟多欠發(fā)達,警力如何有限,這樣一個特別弱勢的群體,都沒理由成為政府保護遺忘的角落。如果遺忘,被玷污被傷害的就不只是一群老婦。
衛(wèi)生惡劣,蚊蠅叢生;社會環(huán)境不良,人渣就會泛起。人渣的得逞,沒有偏離這個邏輯。(長江日報 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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