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按:
劉龍清是漳州市檢察院檢察技術處正科級檢察員、副主任法醫(yī)師,先后被授予全國檢察技術先進個人、省五一勞動獎章、省職工道德建設十佳標兵、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省先進工作者、全國最美檢察官提名獎、全國模范檢察官等榮譽稱號,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漳州市檢察院成立以其個人名字命名的“勞模工作室”,被福建省總工會授予“省級示范勞模工作室”、“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
榮譽等身的劉龍清身上有哪些人們稍有耳聞更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呢?8月5日,《法制今報》推出劉龍清系列報道之一:《他不懼怕“得罪”自己》
“不是檢察院的案件干嗎要接?”有人質疑劉龍清“有案必接”的做法。
“你如今功成名就,等著提拔就好了,何必惹這么多事?”有人勸劉龍清“要慎重”,不要去硬頂上級機關的專家鑒定。
“已經是你審查認可的案件,怎么又推翻了呢?”有人無法理解劉龍清“不為自己著想”、自糾錯誤的行為。
……
16年來,在這些夾雜著質疑與關愛的聲音中,劉龍清近乎執(zhí)拗地以自己的專業(yè)知識堅守著“公正”這唯一的原則,辦理案件不推托,遇到難題迎頭上,自己錯誤也糾正,活脫脫一個“自找麻煩”的人。
自糾錯誤
為的是還受害人公平
文證審查是檢察官法醫(yī)一項比重很大的工作。通過這項工作,劉龍清16年來糾正冤假錯案369件,奠定了他在漳州法醫(yī)界的地位。就在每周都有20件左右案件需要審查的工作量下,劉龍清被材料蒙蔽,漏掉關鍵性證據,做出同意原鑒定的錯誤審查意見。所幸,在法院起訴階段,他及時糾正了自己原先所做的錯誤審查意見,還受害人以公平。至今想來,劉龍清仍覺得“錯在自己”。
2012年10月6日,王某宗持鋤頭毆打王某光頭部,導致王某光腦部挫傷,傷情鑒定為輕傷。同年11月29日,此案送到漳州市檢察院審查。劉龍清依據送來的審查材料及一七五醫(yī)院的病癥闡述,作出同意原鑒定輕傷的審查意見。
一直認定自己的傷情是重傷的被害人得不到賠償,案件起訴到法院時被害人提出重新鑒定要求。2013年4月7日,法院將案件委托給漳州市檢察院重新鑒定。劉龍清對著材料怎么看都是輕傷的結果,就在他再次細看這份材料時,在一個不起眼的地方,他看到了“當地就診后轉診”這么一句話。這讓他產生了疑問,既然在當地有就診,為什么送審的材料只有一家一七五醫(yī)院的病歷呢?劉龍清馬上與受害人王某光聯系,從其手中拿到了最初接診的詔安縣醫(yī)院和中醫(yī)院的兩份病歷。這兩份病歷上均記載著王某光當時的血壓值偏低,并伴有休克、大汗淋漓等癥狀。據此,劉龍清得出王某光系重傷的鑒定意見。
這一鑒定意見意味著劉龍清要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審查意見!笆悄阋呀泴彶檫^的輕傷,何必再去改呢?”“這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啊!”或質疑或善意的提醒,都絲毫不能動搖劉龍清“錯就是錯”的想法。“不為別的,就因為我是法醫(yī),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我的本分,不能因為擔心推翻自己鑒定就不給受害人公平。”劉龍清回給所有人這么一句話。
盡管當時劉龍清手上有幾十起案件在審,但他認為“手上案件太多不是理由”,是自己當時的疏忽,沒有進一步追究最初就診的情形,才導致作出同意原鑒定的錯誤審查意見。這件事也給劉龍清敲響了警鐘:“必須以更加‘如履薄冰’的心態(tài)來審查每一個案件,切不能因為自己的工作疏忽而漏掉任何細節(jié)導致沒有發(fā)現錯案!
多年來的案件審查結果,劉龍清被賦予了“火眼金睛”的美稱,因為他總能從別人不易察覺的細微處發(fā)現問題,尋找到至關重要的突破口,讓一起起冤假錯案得以糾正,最終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自找麻煩
為追求真相奮不顧身
2007年4月24日,曾某騎自行車時被一輛摩托車撞傷,經鑒定為輕傷。曾某將摩托車司機起訴到法院,獲得12萬元賠償。時間過去4年,曾某的腿傷還沒痊愈,她認為輕傷不可能拖這么久,就對原鑒定提出質疑,并為此四處信訪。2011年底,交警部門將案件委托給漳州市檢察院重新鑒定。
“不是檢察院的案件干嗎要接?”“像這種到處信訪的人不要招惹啊,接了搞不好自己都成被信訪的對象。”擔心劉龍清惹禍上身,不斷有人提醒他。
“如果案件真有冤假錯誤,總要有人出來主持這個公道,我有這方面的知識,我可以做又為什么不做呢?”“我想只要我們的鑒定是真實的,公平公正的,讓她息訪了不也是一件好事嗎?”劉龍清看問題的角度讓擔心他的人頓時無語,只得由著他。
就診時是否伴有呼吸困難是認定為重傷的一個重要依據,曾某的病歷上未記載有“呼吸困難”。但劉龍清依據病歷上記載的肋骨多發(fā)性骨折、胸腔中等量積液等癥狀分析,她是存在呼吸困難的病理基礎。在實際情況中,傷者病情較危重送醫(yī)后,醫(yī)務人員往往忙于急救,對傷者呼吸困難的癥狀和體征沒有觀察,也沒有記錄是常有的事。所以劉龍清給出了傷者重傷的鑒定意見。
劉龍清的這個鑒定意見,在省檢察院4位法醫(yī)學專家看來還是太牽強。但劉龍清堅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因為沒有記錄就認定不存在“呼吸困難”。最終,法院采納了他的意見。
像這樣為追求真相奮不顧身的經歷,在劉龍清身上發(fā)生過不止一次。就在他剛加入法醫(yī)隊伍辦理第一個鑒定時,就陷入被省檢察院專案組調查的境地。
那是1998年8月,劉龍清經過調查分析,作出原鑒定所采納的CT片不是傷者本人的“大膽”認定。一個初出茅廬的小伙子竟公然挑戰(zhàn)原鑒定資深法醫(yī)的權威?一封實名舉報劉龍清徇私舞弊的信遞到了省人大、省檢察院領導的手里。
“還在見習期,辦錯案,肯定要被退回原單位了!碑敃r的領導、同事都替劉龍清捏了一把汗。省檢察院專案組迅速介入調查,最終證實了劉龍清的認定。原來,原鑒定所采納的CT片是某部隊醫(yī)院CT室醫(yī)生利用電腦高科技手段,在接受被害人的好處后,調取別人的CT片復制并涂改姓名后送給法醫(yī)鑒定。
真相大白,劉龍清如愿留在了法醫(yī)隊伍,并從此走上了一條不斷摸索、不怕麻煩的道路。
自延職責
壓了葫蘆也壓瓢
給出同意原鑒定或者不同意原鑒定的意見后,檢察官法醫(yī)的文證審查工作到此應該就結束了。然而,到了劉龍清手里,還遠沒到畫上句號的時候,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反正所有審查要起訴都要經過我們把關,晚做不如早做!薄袄梦业姆ㄡt(yī)學技術協助辦案部門直接把矛盾化解掉,也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檢察官職責嘛!”
2013年10月8日,因債務糾紛,陳某龍被陳某忠用刀插傷左手肘部及左側腹部,經法醫(yī)鑒定為輕傷。由于犯罪嫌疑人陳某忠患有肝炎,看守所拒不接收。傷人者沒被拘押,也沒做出賠償,受害人陳某龍便到處信訪。
“嫌疑人仗著有肝炎,覺得沒人敢關他。而受害人如果得不到賠償,即使嫌疑人被關押了,事情還是得不到徹底解決,他還是會到處信訪!眲埱逶趯彶檫@起案件時,抓住雙方的需求點進行調解,最終陳某忠主動賠償受害人18萬元,陳某龍也表示不再信訪!拔矣X得我們在辦案時不能就案辦案,應多想想案件是否還存在矛盾,不能壓了葫蘆起了瓢,增加社會隱患!
這種自延職責的事如果還算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話,那么他主動介入醫(yī)療糾紛案,讓更多的人一時無法理解。原不屬于檢察機關鑒定范圍的醫(yī)療糾紛案,是法醫(yī)界公認最難的案件,可劉龍清做這項工作的理由很簡單:“一可以提升我們檢驗鑒定能力,二可化解醫(yī)患緊張關系!
2010年7月10日,南靖船場一偏避小山村的農村婦女莊某被發(fā)現死在家里,現場一堆嘔吐物。案件發(fā)生后,公安機關經初步調查排除他殺,現場嘔吐物經毒物檢測未發(fā)現常見毒物后也排除中毒、自殺。恰巧死者前一天到南靖縣中醫(yī)院看腰痛,所以家屬就認定是吃了醫(yī)院開的藥才死的。上百個家屬情緒激動,揚言要去醫(yī)院追究醫(yī)生責任。
劉龍清在現場對尸體進行解剖,讓家屬在旁有疑問馬上提,他馬上解答。經過兩個小時詳細的解剖檢驗,劉龍清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反復講解,理順他們的情緒,消除他們的誤解。在確認是“敵敵畏”中毒后,劉龍清還現場做了個生物試驗,離開尸體十幾鐘后再看,所有人都看到死者胃旁已死了好多只蒼蠅。案件一下子水落石出,很明顯死者是服毒自殺,不是醫(yī)療事故,不是他殺,一場即將引爆的醫(yī)療糾紛立即平息。
2000年至今,劉龍清義務承擔醫(yī)療糾紛解剖鑒定,幫助解剖114件,為群眾節(jié)省鑒定費用近500萬元,及時查明患者死因,分清醫(yī)患責任,有效化解了醫(yī)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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