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簡介:栗翠華,原是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高級檢察官,現(xiàn)擔任北京市海淀區(qū)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務中心法律顧問,同時兼職兩所中學法制校長,一所大學法律專業(yè)建設委員會專家。曾榮立“個人三等功”;2011年入選“感動海淀十大文明人物”;2015年榮登“中國好人榜”、“好人365封面人物”、“北京榜樣”等。她還獲得“北京市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北京市五好干警”、“北京市嚴打先進個人”、“海淀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海淀區(qū)政法先進個人”、“海淀區(qū)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先進個人”、“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優(yōu)秀法制校長”等諸多榮譽稱號。
每個未成年人犯背后,都有一個傷心欲絕的家庭,挽救一個孩子,就是挽救一個家庭。已數(shù)不清有多少個孩子接受過栗翠華的幫助,她用愛的教育感化他們、引導他們,以無比的包容讓他們迷途知返。有人說,“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愛別人的孩子是神圣”。在栗翠華看來,她自己所做的微不足道,可正是這些不起眼的小事,溫暖了一個又一個孩子的心,正是這些小事,感動了她身邊的人,使愛心能夠繼續(xù)傳遞,也正是這些小事,給孩子們曾經(jīng)黯然失色的夢想重新著色,照亮了他們幸福的明天。
從孩時起,每個人都憧憬著美好的明天,都夢想著多姿多彩的未來。但有些人在追逐夢想的過程中,或許試圖尋求捷徑,或許異想天開,或許這樣往往會換來“一失足積成千古恨”的慘淡境遇。倘若,一個少年不慎陷入了“泥潭”,如果更多的人選擇了“旁觀”,或許他人生的美好前程就此擱淺;如果有人能適時施以關愛,那將會讓黯然失色的夢想重新著色。好檢察官栗翠華就是一個能適時給失足少年給予關愛和幫助的好人。
青少年階段是一個人成長的關鍵時期,一些人往往會因為一時的沖動、魯莽而“闖禍”,也會因為一句不經(jīng)意的“忽悠”而不顧“山有虎”也橫沖直撞。沖動而缺乏分辨是非能力的青少年大都會“不撞南墻不回頭”、“不見棺材不落淚”。因此,在未遇上囧途的時候,父母、老師的勸導往往無濟于事。但,作為檢察官的栗翠華的教育、引導、幫扶就是那樣起效果,而且長效,那就是因為她的“好”。
好檢察官栗翠華的“好”就是善于捕捉“施愛”的時機。在在押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情感更需要得到關愛時,她傾注了全部心血,小到讓他們吃得好、穿得暖,給他們買衣服、買襪子,事無巨細;在押未成年人過生日的時候,她和學生制作生日卡送給他們,一同唱生日快樂歌,緩解他們的心理壓力;過元旦、春節(jié)、五一、國慶、中秋節(jié)時,她自己拿錢請管教給未成年人買糖果、瓜子等食品。這些生活小事,就算是自由地生活的人,如果得到如此的關愛都會感動不已,更何況是“窮途末路”的少年犯呢?這就是激發(fā)失足少年迷途知返的最好時機。
好檢察官栗翠華的“好”就是“全天候”、“全方位”無私地施愛。“栗媽媽,是您給了我重獲新生的勇氣,讓我明白了活著的意義,有您的日子,每天都是春天!庇谩白锓浮毙£惛屑ぴ捳Z就可窺一斑。她幫助小陳、小張、小方等點點滴滴,全都寫滿了慈母般的愛!板e過了不等于永遠錯過”,是的,在栗翠華的心中或許正是這句話勉勵著她執(zhí)著地向那些在押未成年人員施予關愛。從檢察工作崗位退下來之后,栗翠華在“彩虹之家”從事重點青少年群體幫助教育和預防犯罪工作,繼續(xù)履行著檢察官的職責。幾年來她幫助過的從大墻內(nèi)走出的孩子沒有一個人再違法犯罪。她退而不休,為孩子們?nèi)急M余生,她用自己的大愛為孩子們撐起一片藍天。
那些曾經(jīng)的失足少年看著栗翠華不斷施以關愛的身影,無限感激;栗翠華看著高墻內(nèi)走出來的孩子們生活走上正軌,深感安慰;我們看著栗翠華施予無數(shù)失足少年慈母般的關愛,甚是感慨!我們期盼,能涌現(xiàn)更多的栗翠華式的好人,讓更多黯然失色的夢想重新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