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夙生
★背景★
明天,已經(jīng)過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將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此次刑訴法第二次修改,距上次修法已有16年。
著名刑事訴訟法專家陳光中教授認為,刑事訴訟法的第一次修改是很成功的,使我國更加法制化、科學化、民主化了,在打擊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人權保障,在國際上反應也相當好。
此后,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改革開放的深化,我國新加入了一些國際刑事公約。因此,2002年,十屆全國人大感覺到刑事訴訟法不適應國內(nèi)外形勢的需要,準備第二次修改。2003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刑訴法再修改納入立法規(guī)劃,并準備在任期內(nèi)完成刑事訴訟法的修改。
據(jù)當時參與者介紹,2003年之后,立法機關召開了多次會議討論修改問題,由于公、檢、法、司等部門和學者、律師的意見分歧比較大,立法部門感到拍板難度大。加之十七大召開在即,全國人大法工委于是將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向后推延到十一屆人大完成。
十七大以后,中央加強司法改革工作,不少問題涉及刑事訴訟法的修改。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陸續(xù)提出修改完善刑事訴訟法的意見和建議。2009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將刑訴法再修改列入立法規(guī)劃。2011年6月,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暨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第九次專題匯報會披露,刑訴法將再修改。
從1996年算起,刑訴法距上次修改已經(jīng)過了16年,而從2003年12月決定修法算起,也已經(jīng)過了8年多。
★進程★
眾多案件激發(fā)修法呼聲
1996年刑訴法首次修改后,有些學者認為,這部法律至少會20年不動。但僅在運作六七年后,在實務中就暴露出一些問題,修法呼聲再起。
在這16年間,發(fā)生了一些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暴露出刑訴法存在的問題,如云南杜培武案、河南趙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學者認為,現(xiàn)行刑訴法第93條中“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的規(guī)定與“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相互矛盾,造成了司法機關單純依靠口供,甚至通過刑訊逼供強取口供。
另外,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律師法,針對刑事辯護中存在的律師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難、閱卷難、調(diào)查取證難的“三難”問題,作出了更細致的保障規(guī)定。但由于相關規(guī)定與刑訴法的銜接存在問題,在實施中,律師往往遇到公檢法等機關“刑訴法的效力高于律師法”的說法,“三難”問題依然存在。
這一切讓修改刑訴法的呼聲越來越高。
在立法方面,隨著國家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和國內(nèi)外形勢的變化,司法改革、保障人權等議題越來越受到重視,修改刑訴法的時機也逐漸成熟。
2003年10月,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刑事訴訟法》修改列為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計劃,《刑事訴訟法》修改工作正式啟動。2007年,中共十七大召開,對司法改革和《刑事訴訟法》修改提出更高要求。
2008年,中央政法委下發(fā)《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刑事司法改革正式進入深水區(qū)。
2011年上半年,《刑事訴訟法》修改進入草案出臺前密集調(diào)研期,專題論證基本修改方向和修改重點。
去年9月,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引發(fā)了社會大討論。據(jù)了解,除了網(wǎng)站的意見外,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法律界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意見也很多。一個月后,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系統(tǒng)共征集到7.8萬條建議。
從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來看,新刑訴法至少在以下幾方面有所突破:在證據(jù)制度中,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規(guī)定了非法證據(jù)排除制度;在強制措施當中,完善逮捕條件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程序,嚴格限制采取強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屬的例外規(guī)定;在辯護制度中,明確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可以委托辯護人,完善律師會見和閱卷的程序,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范圍;在偵查程序中完善了詢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規(guī)定,強化對偵查活動的監(jiān)督;在審判程序中,明確第二審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范圍,對死刑復核程序作出具體規(guī)定;在執(zhí)行程序中,增加社區(qū)矯正的規(guī)定;在特別程序中,設置附條件不起訴和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等。
★對話★
曾兩次參與刑訴法修改討論
遲夙生:我們逐條討論了四天四夜
記者:您作為人大代表,對于刑訴法的修改您多次提意見,還記得提了多少次意見嗎?
遲夙生:我是第九屆人代會開始做的全國人大代表,那個時候96版的刑訴法剛開始實施一兩年,作為一個律師,我就發(fā)現(xiàn)刑訴法在實際執(zhí)行中的一些問題,于是開始提建議。最開始提的思路是發(fā)現(xiàn)一個案件上下級法院總是溝通著判,防止二審翻案,我第一次提的是實行三審終身制。后來發(fā)現(xiàn)這個建議涉及法院的機構(gòu)建設,很難改變,于是開始換別的思路。
關于刑訴法修改,三屆代表幾乎每次開會都提,已經(jīng)記不清提了多少次了。比如防止刑訊逼供,把測謊技術作為證據(jù)之一;將保護人權寫入刑訴法;律師偽證罪異地偵查;律師有要求申請法官回避的權利等等,這次來看,有不少可能會實現(xiàn)。
記者:提了這么多次,今年刑訴法在人代會上終于能夠進行最后的審議和表決,您覺得是什么背景促成這次刑訴法的修改?
遲夙生:我觀察,隨著國內(nèi)經(jīng)濟的發(fā)展,犯罪情況愈發(fā)復雜化,過去犯罪很單一,那時候哪有毒品犯罪案件啊,經(jīng)濟犯罪只有投機倒把罪,沒聽說過五花八門的金融、涉稅案件,貪賄案件、職務犯罪案件也沒有現(xiàn)在這么多,犯罪的復雜化就更需要在法律程序上保障真實的審理。
但近年來,刑事訴訟方面反映出的問題卻越來越多,比如刑訊逼供、非法的超期羈押、律師的會見難……這些情況都需要刑訴法的修改來加以明確和完善。
記者:這次刑訴法修改已經(jīng)是第三次審議,這中間您是否作為專家參與了討論,當時是什么情形?
遲夙生: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組織過兩次對修改刑事訴訟法的討論,我都參加了。第一次在白洋淀的會議開了四天四夜,大家一條一條地討論,爭論得特別激烈。第二次拿到了二審之后的草案,大家發(fā)現(xiàn)跟一審相比,又有很大的變化,有些滿意,有些仍然不滿意,專家之間也有很大爭論。
記者:修改中,大家爭論最大的問題是什么?
遲夙生:應該說,律師辯護權利問題、證據(jù)問題、偵查程序問題、死刑復核程序問題,都是爭論的熱點。
記者:近兩年由于一些案件,對于刑訴法306條的爭論是不是也很大?
遲夙生:沒錯,刑訴法增加了306條的律師偽證罪,將律師的執(zhí)業(yè)風險最大化。不管這些案件最終的結(jié)果如何,至少可以看出來,對于306條的操作目前有很多問題。
記者:刑訴法306條會在新法中怎樣體現(xiàn)?
遲夙生:從律師團隊和法律專家的角度講,大家是希望把刑訴法306條取消的,但從現(xiàn)在的情況來看,保留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畢竟也要考慮辦案機關的意見。不過,從已知的情況看,刑訴法對于律師偽證罪的辦理有一些新的突破,要求對被控告作偽證的律師由異地公安機關辦理。
記者:新法中除了專家的意見,是不是也會吸納很多政法機關的意見?
遲夙生:吸納各方面的意見,讓一些合理的意見保留下來。比如說,刑訴法306條是否保留,公安機關也有他的道理。
記者:新刑訴法出臺會不會有助于一些案件的處理?
遲夙生:肯定會,比如死刑復核問題,現(xiàn)在被復核人的律師只能通過高院的信訪部門遞交辯護意見,所以弄得很多律師都不敢接死刑復核的案子。新的刑訴法在這一塊很可能有進展,到時候死刑復核的案子,律師至少能夠發(fā)表意見。
★尋訪當事人★
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存在局限
★遲夙生(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從上世紀90年代起開始建議修改刑訴法,參與了刑訴法修改的前兩次審議。)
觀點:“律師偽證罪”必須異地審理。
★任玉奇(全國人大代表、金僑置業(yè)集團董事長,2004年便領銜提出《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議案》,并被大會正式立案。)
觀點: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存在很多局限和不足,主要表現(xiàn)在許多制度在規(guī)定上存在疏漏或者不明確,影響了法律的統(tǒng)一性和權威性;有的制度或者程序由于缺乏相應的配套制度支持,其運行績效與立法初衷相去甚遠;有的在規(guī)定上未能一步到位,致使該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實際效果很不理想。
★陳光中(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知名刑訴法學家!恫莅浮分贫ㄈ虆⑴c人)
觀點:《刑事訴訟法》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他們是弱者,無力對抗公權力,所以應該重點保護。
★陳衛(wèi)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全程參與《草案》起草、修訂)
觀點:草案第49條明確規(guī)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這使得我國人權保障和國際公約接軌。訴訟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內(nèi)的所有人,都不能采取暴力、脅迫、強迫的方式讓他證明自己有罪,也不能通過作證作出致自己不利的情形,這同“沉默權”的精神一致,從某種程度上能夠制止和制約刑訊逼供。
★顧永忠(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院長,參與刑事訴訟法修改)
觀點:按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律師在偵查階段看不到任何東西,在訴訟中只能看到材料,到了審判階段也只能看到主要證據(jù)。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案子到了檢察院,律師就能全面閱卷,這樣就可以掌握控方證據(jù),有針對性地進行辯護,基本解決了刑事辯護中的突出問題。
★意義★
修改刑訴法就是
尊重和保障人權
3月4日上午11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fā)言人李肇星概括說,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國憲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原則,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zhì)要求。
刑事訴訟法在程序設置和具體規(guī)定中都貫徹了這一憲法原則。這次修改刑事訴訟法,堅持統(tǒng)籌處理好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關系,要有利于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又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公民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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