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xiǎn)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9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xiǎn)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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