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北區(qū)原區(qū)委常委傳志福,為了讓自己恢復被撤銷的區(qū)委副書記職務,竟多次到北京跑官要官。為了積累跑官要官的資本,他索賄受賄近400萬元。不料,他在跑官時,卻被騙子騙走240萬元。2007年7月,傳志福被判無期徒刑。近日,騙子趙克明也因詐騙罪被判14年。
到底貪官貪污多少錢才夠判死刑?
近幾年來,盡管國家相關(guān)部門的反腐敗力度加大,但腐敗分子還是“前腐后繼”,且貪污金額越來越大,令人震驚。祝均一挪用158億都能輕判,這會助長多少貪官的欲望?在他們看來,貪多貪少一個樣,只要不是死刑立即執(zhí)行,他們就有翻身的機會。如此一來,國家和人民的財產(chǎn)豈不被他們蛀空?
廉政建設關(guān)鍵是要練“做功”
長期以來,我們過分注重覺悟式治理,把“教育”的位置擺得過高,潛意識里認為黨員干部的素質(zhì)本來就是高的,通過講道理提要求就可以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使他們成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人民公仆,而有意無意地放松了制度建設。
“干干凈凈”的前提:人民意識和憂患意識
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到“干干凈凈為國家和人民工作”,不妨從樹立人民意識和憂患意識開始!黨和國家領導人在這方面不僅提出了要求,更作出了表率,各級領導干部需要身體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