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央政法委印發(fā)《三個文件》精神
出臺“三個文件”的背景
2013年初,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把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確定為政法系統(tǒng)的重點改革項目,明確了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工作思路,先后分四批部署各省(區(qū)、市)政法機關開展改革試點。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部署,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地方改起,從健全制度機制抓起,積極穩(wěn)妥推進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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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文件”的主要內容
主要著眼于解決入口不暢的問題,主要著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轉”,主要著眼于解決出口不暢的問題。
“三個文件”主要解決什么問題
確保符合條件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在法律程序內得到及時處理,防止一些案件游離在法治軌道外,形成越級訪、違法訪。解決有錯不糾的問題。防止終而不結、無限申訴,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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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入口符合條件及時受理
多管齊下,切實解決信訪渠道單一、狹窄的問題。降低受理門檻,切實解決合理訴求進不了法律程序的問題。加強銜接配合,切實解決部門間相互推諉扯皮的問題。
防止程序空轉依法解決問題 以過硬的措施,確保執(zhí)法錯誤依法得到公正解決。以規(guī)范的救濟手段,妥善彌補瑕疵。以辦理過程的公開,提高依法糾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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