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簡歷:翟樹全,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長。1989年調入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2012年3月任副庭長。被評選為2009年度“感動吉林”十大人物;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范法官”稱號。2012年12月4日,翟樹全榮獲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別貢獻獎”。
他是一個不愿判案的法官,調撤率超九成,為的是讓群眾省心、省力、省錢;他自創(chuàng)了一套“和諧經”,“十大調解法”造福一方;他所經手的案件無一錯案,無一引發(fā)上訪,無一矛盾激化;他生活清貧但精神富有,他說:“百姓信任我,活得有尊嚴”。他就是扎根農村26年的全國優(yōu)秀法官——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長翟樹全。
現(xiàn)年52歲的翟樹全,1989年調入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2012年3月任副庭長。26年來,這個法庭經歷4任庭長,工作人員換了一批又一批,只有翟樹全一直扎根在這里。
哈拉海法庭管轄3個鎮(zhèn)5個鄉(xiāng),駐區(qū)人口35萬。原先的法庭是一幢低矮破舊不足10平方米的民房,冬天燒爐子,墻壁被熏成了黑色。
26年來,翟樹全調解的訴前糾紛超過3000件,共審結民事案件2400多件,調撤率達90%以上,這些案件中多數(shù)是翟樹全處理的多數(shù)都是離婚、養(yǎng)老和土地糾紛這類案件,調解起來比判決還難。他用群眾認同的態(tài)度傾聽訴求,用群眾接受的方式調查事實,用群眾明白的語言釋法析理,用群眾信服的辦法化解糾紛;被贊譽為“和諧司法的楷!薄